2024年03月19日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隱私權保護政策

隱私權保護政策的內容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非常重視您的隱私權。請您閱讀以下有關隱私權保護政策的更多內容。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使用您個人資料的方式
本政策涵蓋的內容包括: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如何處理蒐集或收到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是指得以識別您的身分且未公開的資料,如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或電話號碼。
本隱私權保護政策只適用於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 本政策不適用於非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所有或控制的公司,也不適用於非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僱用或管理之人。
在您註冊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帳號、使用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產品或服務、瀏覽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網頁或某些合作夥伴的網頁,以及參加宣傳活動或贈獎遊戲時,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會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也可能從商業夥伴或其他公司處取得您的個人資料,並將這些資料與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所擁有的您的個人資料相結合。
當您在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註冊時,我們會詢問您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性別、郵遞區號、職位、行業及個人興趣等資料。在您使用某些金融服務時,我們可能還會詢問您的住址、身分證號碼以及您財產的相關資料。在您註冊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帳號並登入我們的服務後,我們就能辨別您的身分。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蒐集您與我們或我們的商業夥伴交易的資料,包括您使用我們所提供金融服務的相關資料。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也自動接收並記錄您電腦和瀏覽器上的資料,包括 IP位址、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cookie中的資料、軟體和硬體屬性以及您瀏覽的網頁紀錄。

 

資料分享與揭露
除非是為了向您提供您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獲得您的授權,或有以下情形,否則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不會向任何其他人士或非關係企業出借或出售您的個人資料,或與之分享:
我們認為為了調查和防止非法活動、涉嫌詐欺、對人身安全有潛在威脅的狀況、對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服務條款的違反,或為了對上述情形採取應對措施,或法律另有規定,而有必要分享您的個人資料時。

 

機密性和安全性
我們會將有權存取您個人資料之員工限於我們合理相信是為了向您提供產品或服務或為了完成工作而需要取得這些資料的員工。 我們已採取符合法規要求的實體、電子和程序防護措施,以保護您個人資料的安全。

 

隱私權保護政策修訂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可不時修訂本政策。當我們在個人資料的處理上有重大變更時,會將通知傳送到您在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帳號中指定的主要電子郵件地址,或在我們的網站上張貼告示。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智慧財產權聲明

智慧財產權聲明內容
任何人欲使用【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網站上局部或全部的內容或服務,除須事前取得授權外,並應遵守相關智慧財產權法律之規定。

 

本服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及資料以及網站畫面資料之安排,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符號、聲音、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除另有聲明或本公司有特別約定外,皆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 任何人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使用前述軟體、程式和網站內容。如有違反,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及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世傑水電購物網站之瀏覽使用者應瞭解,此網站為提供公眾服務之開放場所,使用者應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 本網站任何聲明及內容,均以不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為原則,如有未盡事宜,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遵守之依據。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 文章參考引用來源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網站上的教學,可能有局部參考網路資源,【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網站主要用以教學使用,並無特別於教學文章中做營利用途。 世傑水電材料行-diy's world將會於引用部分註明引用連結,使讀者了解引用來源出處,若原著作者認為不適宜引用或侵犯到個人著作權與智慧財產,請直接來信或電話告知,我們將會盡快將引用部分刪除並道歉。
E-MAIL:babyandy0111@gmail.com
電話:04-22025555
請告知
1.註明文章標題或網址
2.何處引用(請盡可能的提供證明您是原著)

 

◎相關法規
第五十二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 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六十四條
依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之一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利用他人著作者,應明示其出處。 前項明示出處,就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除不具名著作或著作人不明者外,應以合理之方式為之。

 

第六十五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 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標準︰
一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 著作之性質。
三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巿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